新加坡高等法院在本月 4 日的一項裁決中,首度認定加密貨幣為財產,並對涉嫌盜竊加密貨幣的人發出所有權禁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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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《Cryptonews》報導,新加坡高等法院 4 日在一起涉及比特幣(BTC)和以太幣(ETH)被盜、總價值達 700 萬美元的案件中,要求儲存被盜加密資產的兩個加密貨幣交易所,應向司法機構提供可以追蹤這些資產的材料。
國際律師事務所 Reed Smith LLP 的律師在一份分析報告中表示,新加坡高等法院的此次判決,對加密貨幣產業來說是個正面進展,因為此舉表明,新加坡法院「準備承認並保護作為財產的加密貨幣,即使在加密貨幣盜竊者身份不明的情況下,也會針對加密貨幣盜竊行為發出所有權禁令」。
此外,新加坡高等法院的最新判決還表明,新加坡法院準備對在新加坡設立、或在新加坡開展業務的加密貨幣交易所發出披露令,讓加密資產盜竊或欺詐的受害者能夠獲得重要資訊,以協助他們凍結和追蹤被盜加密資產。
Reed Smith LLP 律師認為,新加坡高等法院的這種判決,將可有效推翻加密貨幣交易所與其用戶之間的任何合約條款,舉例來說,這可能適用於交易所與客戶進行加密貨幣交易的相關條款,以及交易所對收集用戶資訊的保密責任。